2014-2015学年资助育人评优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9    浏览量:53

为传达政府、社会、学校对广大青年学生的亲切关怀,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努力奋斗,进一步推动各学院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本学年的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资助育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优秀阳光服务队、优秀公益服务项目、优秀勤工助学团队共3个项目。

(一)优秀阳光公益服务队(共3支)。

评选要求:

1.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团队和谐上进;

2.队员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能圆满完成应有公益服务小时数;

3.组织的活动公益特色鲜明,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4.队员通过公益活动得到锻炼,提升能力;

5.积极配合工作和承办校级活动。

(二)优秀公益服务项目(共4个)。

评选要求:

1.有明确主题和相对固定的实施方案,已经良好运行满一年;

2.能够充分展现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达到服务他人、回报社会的目的;

3.项目获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评价。

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为1个。

(三)优秀勤工助学团队(共3支)。

评选要求:

1.校勤工助学中心备案在册,团队3人以上,有明确的组织构架,已经良好运行满一年;

2.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勤工助学的管理规定,在工作中队员表现得到用工方的充分认可;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其他集体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二、先进个人

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阳光服务队优秀指导老师、助管助教优秀指导老师、“砺志·先锋”成长成才典型、公益之星、优秀阳光服务队队员、勤工助学标兵、优秀阳光服务队队长、勤工助学团队优秀主管等8个项目。

(一)阳光服务队优秀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评选要求:

1.指导阳光服务队满一年及以上;

2.所指导的阳光服务队获校“优秀阳光公益服务队”荣誉称号。

(二)助管助教优秀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1.负责本学院(部门)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2.津贴制作按时合规,无漏发超发,补发率低,学生疑议率低;

3.对本学院(部门)助教助管研究生开展相应培训,并在工作中有效指导,使上岗研究生通过助教助管工作得到锻炼,提升能力。

(三)“砺志·先锋”成长成才典型学生(共10人)。

评选要求:(详见关于开展寻访东华大学“砺志·先锋”成长成才典型活动的通知)

(四)优秀阳光服务队队长(共3人)。

评选要求:

1.担任阳光服务队队长满一年;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较好评价;

3.所指导的阳光服务队获校“优秀阳光服务队”荣誉称号。

(五)勤工助学团队优秀主管(共3人)。

评选要求:

1.担任勤工助学团队管理岗位满一年;

2.工作认真,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带领的勤工助学团队获校“勤工助学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六)勤工助学标兵(共10人)。

评选要求:

1.经常性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认真完成每次工作,踏实肯干,在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得到较好评价;

2.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示范影响力;

3.自立自强,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

(七)公益之星(共12人)。

评选要求:

1.积极关注社会公益,经常性参加公益活动持续满一年,公益行为产生良好的影响;

2.日常在校学习生活中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学生数不超过2名。

(八)优秀阳光服务队队员(各学院阳光服务队员数的5%)。

评选要求:

1.基本完成本学年公益小时数;

2.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并表现优秀,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较好评价,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三、资助育人突出贡献奖

资助育人突出贡献奖主要授予关心东华大学教育事业,热心参与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评选要求:

1.积极为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提供平台和支持;

2.为我校资助育人工作贡献突出。

四、评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优秀集体奖项须由集体提出书面申请,先进个人奖项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他人书面推荐,资助育人突出贡献奖由学院或部门直接推荐。

(二)优秀勤工助学团队奖项申请材料由申请者直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优秀阳光服务队队员奖项由学院直接评审并进行院级公示,评审结果于6月1日(周一)前报资助中心;其他奖项均须在学院初审通过后,由学院将有关资料于5月19日(周二)之前送资助中心。

(三)资助中心将有关资料提交校资助育人工作先进评审小组(以下简称校评审小组)。校评审小组组织复审和部分项目的公开答辩,确定获奖名单。所有获奖名单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需要公开答辩的项目:优秀阳光服务队、优秀公益服务项目、优秀勤工助学团队。答辩时间暂定为5月26日(周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选工作说明

(一)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所有个人奖项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能重复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推荐,(有关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以及易班平台下载)。

(三)上报材料要规范,并进行分类汇总。上交时须为A4纸打印稿,标题字体为“华文中宋”、“三号”、“加粗”,正文字体为“仿宋”、“四号”、“26磅行距”。

附表

关于开展东华大学2014-2015学年资助育人 评优工作的通知.docx


1.东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东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教师)申报表;

3.东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

4.东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5.东华大学资助育人评优工作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