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细则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5-12-17    浏览量:103

东华大学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根据《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东华学〔20143号),结合《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开展2014年度科研经费巡视监督意见书的通知》(国科办财〔2014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博士生助研津贴学校部分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2个月,由学生处与研究生部核对名单后按月发放。

第三条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按季度发放,每年发放4个季度,学院须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学院按季度收集名单及导师经费卡上交学生处,学生处与研究生部核对名单后发放。导师部分由从导师校外科研项目经费中支付。兼职导师发放的助研津贴,学院可从奖福基金、发展基金中支付。

第四条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必须用校外科研经费支付,不得采用现金支付,导师之间可相互调剂。

第五条凡不能按照标准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将不被列入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

备注:

12014年秋以前的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博士生助研津贴学校部分为工、理类0.36万元//年,管、文类0.48万元//年;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为:工、理类不低于0.36万元//年,管、文类不低于0.24万元//年。

22014年秋及以后的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博士生助研津贴学校部分为工、理类0.96万元//年,管、文类1.08万元//年;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为:工、理类不低于0.48万元//年,管、文类不低于0.36万元//年。


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的说明

因国家科研财务管理新要求,科研处、研究生部、学生处、财务处共同讨论定出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细则,从今年9月起博士生助研津贴将分两部分下发,,详情请见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细则和说明。具体说明如下:

一、发放标准

从2014年9月起,博士生助研津贴发放分两部分:学校部分和导师部分。学校部分按月发放,导师部分按季度发放。

分类

金额

发放规律

发放方式

老生

2014年秋及以后学生

学校部分

工、理类300元/月;管、文类400元/月

工、理类800元/月;管、文类900元/月

按月

每月初发放当月津贴

导师部分

工、理类不低于300元/月;管、文类不低于200元/月

工、理类不低于400元/月;管、文类不低于300元/月

按季度(新生每年9-12月发一次)

每季度初发放上一季度津贴

二、操作流程

每年3、6、9、12月的10日之前,学生处与研究生部核对学籍异动名单后,下发学院,学院于当月20日之前填妥《博士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确认表》并签章、连同经费卡支出凭单(财务报销联)交学生处,同时电子版发qinzhu@dhu.edu.cn。由学生处协同财务处办理放款事宜。

三、近期发放计划

1.老生:学校部分9-11月的于11月初下发,之后按月下发;导师部分9-12月的于1月初下发,之后按季度下发。

2.新生:学校部分9-12月的于12月初下发,之后按月下发;导师部分9-12月的于1月初下发,之后按季度下发。


科研处 研究生部 学生处 财务处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