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资助育人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浏览量:83
为传达政府、社会、学校对广大青年学生的亲切关怀,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努力奋斗,进一步推动各学院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学校决定开展本学年的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资助育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优秀阳光公益服务队、优秀慈善项目、优秀勤工助学团队共3个奖项。
(一)优秀阳光公益服务队(共3支)。
评选要求:
1.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团队和谐上进;
2.队员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能圆满完成应有公益服务小时数;
3.组织的活动公益特色鲜明,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4.队员通过公益活动得到锻炼,提升能力;
5.积极配合工作和承办校级活动。
(二)优秀慈善项目(共4个)。
评选要求:
1.有明确主题和相对固定的实施方案,已经良好运行满一年;
2.能够充分展现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达到服务他人、回报社会的目的;
3.项目获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评价。
4.原则上上一年度12月份的慈善公益项目结题答辩成绩为前四名,并顺利通过慈善基金会审计的作为入选项目。
(三)优秀勤工助学团队(共3支)。
评选要求: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在册,团队3人以上,有明确的组织构架,已经良好运行满一年;
2.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勤工助学的管理规定,在工作中队员表现得到用工方的充分认可;
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其他集体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二、先进个人
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阳光公益服务队优秀指导老师、助管助教优秀指导老师、优秀慈善义工队队长、优秀勤工助学团队主管、勤工助学标兵、优秀慈善义工标兵、优秀慈善义工等7个奖项。
(一)阳光公益服务队优秀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评选要求:
1.指导阳光公益服务队满一年及以上;
2.所指导的阳光公益服务队获校“优秀阳光公益服务队”荣誉称号。
(二)助管助教优秀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
1.负责本学院(部门)研究生助教助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2.津贴制作按时合规,无漏发超发,补发率低,学生疑议率低;
3.对本学院(部门)助教助管研究生开展相应培训,并在工作中有效指导,使上岗研究生通过助教助管工作得到锻炼,提升能力。
(三)优秀慈善义工队队长(共3人)。
评选要求:
1.担任学院阳光公益服务队队长满一年;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较好评价;
3.所指导的阳光公益服务队获校“优秀阳光公益服务队”荣誉称号。
(四)勤工助学团队优秀主管(共3人)。
评选要求:
1.担任勤工助学团队管理岗位满一年;
2.工作认真,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带领的勤工助学团队获校“勤工助学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五)勤工助学标兵(共10人)。
评选要求:
1.经常性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认真完成每次工作,踏实肯干,在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得到较好评价;
2.具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示范影响力;
3.自立自强,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
(六)优秀慈善义工标兵(不超过14人)。
评选要求:
1.积极关注社会公益,经常性参加公益活动持续满一年,公益行为产生良好的影响;
2.日常在校学习生活中乐于助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学生数不超过2名。
(七)优秀慈善义工(各团队义工队员数的5%)。
评选要求:
1.基本完成本学年公益小时数;
2.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类公益活动,并表现优秀,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较好评价,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
三、资助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
资助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主要授予关心东华大学教育事业,热心参与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评选要求:
1.积极为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提供平台和支持;
2.为我校资助育人工作贡献突出。
四、评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优秀集体奖项须由集体提出书面申请,先进个人奖项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他人书面推荐,资助育人突出贡献奖由学院或部门直接推荐。
(二)优秀勤工助学团队奖项申请材料由申请者直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优秀义工奖项由学院直接评审并进行院级公示,评审结果于6月1日前报资助中心;其他奖项均须在学院初审通过后,由学院将有关资料于5月27日之前送资助中心。
(三)资助中心将有关资料提交校资助育人工作先进评审小组(以下简称校评审小组)。校评审小组组织复审和部分项目的公开答辩,确定获奖名单。所有获奖名单均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需要公开答辩的项目:优秀阳光公益服务队、优秀勤工助学团队。答辩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评选工作说明
(一)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所有个人奖项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能重复申报。
(二)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推荐,(有关表格可在学生处网站以及易班平台下载)。
(三)上报材料要规范,并进行分类汇总。上交时须为A4纸打印稿,标题字体为“华文中宋”、“三号”、“加粗”,正文字体为“仿宋”、“四号”、“26磅行距”。
附表:
1.东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东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教师)申报表;
3.东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学生)申报表;
4.东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5.东华大学资助育人评优工作学院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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