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    浏览量:10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决定举办“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二、参选对象

所有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参选要求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两年;

3、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报名方式

(一)本次评选报名方式采用学院推荐、学生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

1、学院推荐

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和《参评“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学生信息一览表》需经过学院总支核实,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6年10月31日前送学生处。

2、学生组织推荐

(1)在学校注册的社团和校级团学组织可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和《参评“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学生信息一览表》需经过校团委核实,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0月31日前送学生处。(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

校团委联系人:宋文博老师,67792230*8005。

(2)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可向指导老师所在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和《参评“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学生信息一览表》需经过指导老师所在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0月31日前送学生处。(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其他校级学生组织可联系指导老师。

3、个人自荐

学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网站(www.dhu.edu.cn)首页公告栏、东华大学易班首页[易通知]栏下载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和《参评“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学生信息一览表》于2016年10月31日前送学生处。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3-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5、《参评“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学生信息一览表》,请根据表格格式填写汇总。

6、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和《参评“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学生信息一览表》纸质版请于10月31日前交学生处。并将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参评“2016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学生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于10月31日16时前发至glk@dhu.edu.cn(单个邮件不超过7M)。

(三)本次评选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立

本次评选活动设年度人物奖10名;设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经评选未当选为年度人物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获得者。学校将从当选东华大学学生年度人物的获得者中择优推荐参评“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和“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磊

联系电话:67792508

传真:67792360

电子邮箱:glk@dhu.edu.cn

希望各学院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树立学生典型,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社会影响,切实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年度人物申请表.doc



学生处、党委宣传部、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团委

2016年9月29日